今天想炒榨菜肉絲,請老公回家時順道買點可以切肉絲的豬肉。結果老公回家時,是帶著一塊豬肉,我不知道是什麼部位,但一看就覺得像用來紅燒的肉,不像可以切成肉絲的肉。

很久很久沒有鬧過意見的我們,竟然為了這塊豬肉冷戰!

我生氣的原因是,我覺得很嘔,因為我那麼想吃榨菜炒肉絲卻吃不到,還有一塊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才好的豬肉,我又沒有別的東西可以一起燒,真是考倒廚藝很爛的我,稍微有點變化就不知該如何是好,因此自己在那兒生悶氣。

老公則是覺得很無辜,他明明是跟肉店的人講要買用來炒的肉,肉店的人就給他這種,他也不認識,他又不是故意買錯,因此他覺得很冤枉,但我在氣頭上,他也沒有講話。

就這樣,我們冷戰應該有超過一小時吧,他才跑過來抱我說,沒事為了一塊豬肉冷戰真沒意思,這塊豬肉就交給他吧!

他正好很想念他舅媽的紅燒肉,那是老公從小吃到大,懷念的滋味。舅媽的紅燒肉很簡單,只有豬肉、醬油、米酒和一點點冰糖,老公說因為客家人很勤儉,所以沒有任何多餘的香料或調味料。

當紅燒肉的香味漸漸飄出來時,真覺得為那塊豬肉冷戰很無聊。

老公的紅燒肉和舅媽的相似度百分之95喔,這麼簡單的調味卻很好吃。

不過,那塊肉好像也不是用來紅燒的ㄟ,稍嫌乾澀了一點,難不成,那塊肉真的是用來炒肉絲的嗎?
arrow
arrow

    happywei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